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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>讀者服務與須知
借書證使用與申請須知 -學生證即是借書證...
閱覽規則 -飲料、食品...等,不得攜帶入館...
借書規則讀者可自行選書或雜誌,連同學生證交由館員辦理借書手續...
圖書遺失毀損賠償辦法 -遺失或毀損之圖書,應由讀者親自...
視聽資料借閱辦法含錄影帶、錄音帶、CD、磁片、光碟、幻燈片等...
館內設備使用辦法辦法置物櫃、公播區、耳機借閱、還書箱規則...
藝文空間借用規則及管理辦法 -不定期舉辦展覽活動...
「義工制度」實施辦法 -歡迎加入我們的行列...
圖書館時間實施細則 -圖書館藏資源利用...
影印機使用 -影印機為插卡式,讀者若需影印卡請洽櫃台...

 
借書證使用與申請須知

(一) 本校學生證即借書證。
(二) 借書時憑學生證上背面之條碼,於開館時間內借閱圖書,全部自動化處裡。
(三) 學生證請妥善保管,如遺失學生證,請即刻向本館掛失,並向教務處申請補發。
(四) 館際合作之借書證

  1.本館與國立交通大學、國立清華大學、明新科技大學、大華科技大學、新竹高中、新竹女中、新竹高商、新竹高工、曙光女中、成德高中、香山高中、建功高中、磐石高中、世界高中等校均有館際合作,互換借書證。
   2.師生可借用上述學校之借書證,惟須遵守各校借閱規則,借期為一個月。
   3.交通大學與清華大學借書證限教師使用。

 
 
閱覽規則

(一) 本館所藏圖書,報紙,期刊資料,係供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閱讀使用,凡本校員生均
可於開放時間內,進入館內閱覽。
(二) 本館開放時間:
1. 週一至週五: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;夜間五時至八時三十分。每日中午十二時
    四十分至十三時為義工服務時間。考試期間開放時段另行公佈。
2. 寒暑假期間:依學校行政人員上班時間開放。
(三) 進入本館內,請將私人物件存放於儲物櫃內,不得攜帶入館。
(四) 閱覽者在館內應保持安靜、整潔,不得任意喧嘩、嘻戲、飲食、吸煙及使用手機,離
座時座椅要歸位。
(五) 館內陳列之圖書、雜誌均可任意取閱,閱畢請自行放回原處,如需外借,請向管員辦
  理借出手續。
(六) 報紙、當期雜誌、工具書、珍善本書及漫畫書,限在館內閱覽,其他圖書資料,本校
  師生可依本館「借書規則」辦理外借。
(七) 閱覽者對館內資料應善加愛護,如有剪裁、污損、毀壞等情事,應按本校「圖書遺失
  毀損賠償辦法」賠償。
(八) 閱覽者若違反本規則、或有其他不良行為時,除停止其閱覽及借閱權利外,並依校規
  議處。
(九) 本規則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 
借書規則
(一) 本館所藏圖書、報紙、期刊、視聽等資料,係供本校教職員工或學生閱覽、參考、研
  究之用。
(二) 凡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,請憑本館電腦編號或學生證上之條碼,於本館開放時間內借
  閱圖書,全部自動化處理。
(三) 凡珍善本書、參考工具書、報紙、當期雜誌,僅供館內閱覽,概不外借,合訂或單本
  之過期雜誌則以一般圖書借閱方式辦理。
(四) 書庫採開架式,讀者可自行選書或雜誌,連同學生證交由館員辦理借書手續,但不得
  使用他人學生證。
(五) 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借出館外之圖書總冊數及期限,分別規定如下:
1. 教職員工:借出圖書總數為十二冊、視聽總數為五卷、雜誌四本,限期四週,如有需要
      ,可於借期屆滿前辦理續借一次,圖書部分請利用網路辦理即可。
2. 學生:借出圖書總數為三冊、雜誌二本,限期二週,如有需要,可於借期屆滿前辦理續
    借一次,圖書部分請利用網路辦理即可。
3. 義工:借出圖書總數為五冊、雜誌三本,限期三週,如有需要,可於借期屆滿前辦理續
    借一次,圖書部分請利用網路辦理即可。
(六) 借書冊數已滿定額者,在未還期間,不得另借他書。
(七) 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,否則一經發現,將停止其借書權利,並追還所借圖書。
(八) 借出圖書如有遺失或毀損情事,借書人需按本校「圖書遺失毀損賠償辦法」負責賠償
  。
(九) 借期屆滿仍未還書者,每逾一日停權一日,逾三十日未歸還者,該書視同遺失,得停止
  其借書權利。
(十) 學生證遺失,請即刻向本館掛失,再向教務處申請補發,若因此使本館圖書蒙受損失
  時,應由原持證人負責賠償。
(十一) 借出圖書不論到期與否,一律於期末盤點時歸還。
(十二) 教職員工離職或學生離校時,須在離校前還清借書,否則不予辦理離校手續。
(十三) 本規則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 
 
圖書遺失毀損賠償辦法
(一) 本辦法依據本校圖書館借書規則第八條訂定之。
(二) 凡遺失本館圖書,應依照原作者、原出版社或書局,自行購買賠償。
(三) 凡毀損本館圖書至不堪使用者,本館可拒收,並照本辦法賠償。
(四) 凡無法購得原書者,按下列情形賠償:
   1. 出版年在十年前者,依原價之三倍賠償。
   2. 出版年在十年內者,依原價之兩倍賠償。
   3. 書價無法查出者,每面以二元計。
(五) 所有賠償作業均應在學期結束前完成結清。
(六) 借期屆滿逾三十日者,亦視同遺失處裡。
(七) 未能照本辦法償還者,除通知學務處按校規處理外,並通知其家長負責賠償。
(八) 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,若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更正之。
 
 
視聽資料借閱辦法
(一) 視聽資料含錄影帶、錄音帶、CD、磁片、光碟、幻燈片等。
(二) 視聽資料之借閱以本校教職員工為限,學生僅可借閱語文及教育類相關之視聽資料。
(三) 每人每次限借五卷,限期四週,如有需要,可辦理續借手續。
(四) 教學需要之視聽資料,可在本館公播區播映以配合教學。唯需播放公開播映版之影片
   ,以免觸犯著作權法。
  ※不得於學校播放錄影帶出租店之影片,否則依著作權法第92條規定:擅自公開播
    送,公開上映,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十五
    萬元以下罰金。
(五) 若有遺失或毀損者,應依原件自行購買賠償。
(六) 凡無法購得原件者,須依原價之三倍賠償。
(七) 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,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更正之。
 
 
館內設備使用辦法辦法

(一) Locker 置物櫃使用規章
1. 本置物櫃僅供到館讀者臨時存放貴重物品,不負保管責任。
2. 請自行設定密碼,並牢記密碼,倘若遺忘,可請館員代為開啟,並須繳交 50 元處理費。
3. 離館時,清空置物櫃,本館將於閉館時清查,若發現留置物品將依校規懲處。
4. 嚴禁存放違禁品,一經發現,依校規懲處。

( 二 ) 公播區使用規則
1. 使用公播區請於兩日前提出申請,正課需經教學組核可。
2. 申請時間若遇衝堂,則以學校活動為優先。
3. 本區使用應有教師在場,儀器設備限由教師操作。

( 三 ) 耳機借用規則
1. 本校員生憑本人學生證或身分證辦理質借。
2. 每一張證件限借一付耳機。
3. 耳機限館內使用,離館前歸還。
4. 最佳收訊地區是期刊區及沙發區。
5. 限當日歸還,如有損壞則照價賠償。

( 四 ) 還書箱使用規則
1. 未逾期的圖書雜誌均可投入。
2. 已逾期的圖書雜誌請勿投入,請親自到櫃檯辦理還書手續,以免遭停權或罰款,影響
  權益。
3. 影視資料請一律送交櫃檯辦理歸還手續。

 
 
藝文空間借用規則及管理辦法

(一) 為使藝文空間展出場地,有適當的管理與利用,特定本辦法。
(二) 本場地優先提供本校教學單位、教職員及學生社團舉辦藝術品展覽;並提供合法登記
  有案之團體及個人舉辦藝術品展覽。
(三) 借用本場地應於一個月前,向圖書館提出書面申請。
1. 校內單位或教職員個人:由使用單位或教職員個人具申請表,向圖書館辦理借用手續。
2. 學生社團:應填具申請表,經學務處核准後,向圖書館辦理借用手續。
3. 校外團體或個人:應備公函及申請表,向圖書館辦理借用手續。
(四) 本場地無償借用,惟需繳交保證金,結束次日撤展並完成場地清理後,憑據退還。
(五) 借用單位因故無法於排定時間內使用本場地,應事先告知本館取消借用。
(六) 使用本場地,應愛惜公務、設備,未經許可不得擅接電源線、並不得任意釘掛黏貼牆
  壁等,如有損壞依原樣修復賠償。
(七) 借用本場地,如有下列情事之一,本管有權要求立即改善或停止使用,並依法處理。
1. 違背政府法令規章者。
2. 使用事實與申請內容不符或擅自轉讓他人使用者。
3. 損壞本場地與設備者。
(八) 本館提供掛鉤及簽名桌一張,展覽結束後歸還,如有損壞,照價賠償。
(九) 本藝文空間為有安全系統之開放空間,本管不負展出品之保管責任。
(十) 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同意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 
 
「義工制度」實施辦法

(一)義工為無給制,須有高度熱忱,負責之學生,始得擔當。
(二)遴選方式:1.教師推薦參加。 2.自行報名參加。
(三)服務時間:早自習、午休時間。
(四)服務項目:協助上報、圖書分類、建檔、黏貼書標條碼、圖書雜誌上架、整理館藏及維護環境等。
(五)權 利:圖書一次可借五本,期刊可借三冊。
(六)獎勵方式:依義工之工作表現及服務態度,得於每學期期末酌予記嘉獎或小功兩次,以玆嘉勉。
(七)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更正之。

 
 
圖書館時間實施細則

(一)各科教師再指導學生撰寫心得報告時,可全班至圖書館,利用館藏資源。
(二)請於兩天前至教學組報備並填寫使用申請表(至圖書館索取),且同時與圖書館協調時間,以免衝堂。
(三)同一時段以兩個班級為限,每班每日至多使用兩小時。
(四)使用前請任課老師向學生說明主題、方向及如何利用圖書館,並要求學生遵守圖書
   館之各項規則,班級表現不佳者,將限制其來館資格。
(五)本細則若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更正之。

 
 
影印機使用
(一) 讀者可依需要選擇A4、B4等二種不同規格之紙張,若有任何操作問題, 請向
  服務人員洽詢 。
(二) 影印時請愛護圖書資料,勿任意摺疊,並請遵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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